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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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2019-03-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60002 事由:本局於108年3月19日15時35分派員至臺中市龍井區臺灣大道六段附近土地(臺中市龍井區遊園北段**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上述土地露天暫置營建工程產出之廢棄物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19-05-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