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綠色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96957038
企業名稱: 國際綠色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國際綠色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0-01
(2024-08-22)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945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10000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2日至貴公司稽查,並請貴公司提供113年8月15日門口外牆之監視器影像資料,以協助調查南崗產業園區之平山坑白色泡沫污染事件。由貴公司監視器影像發現,於113年8月15日下午降雨時,有白色泡沫從貴公司廠內流出至廠外路側溝,貴公司表示當時進行廠內地面清洗、清潔等作業,違規事實明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24-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94,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2-18
(2019-12-11)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0-020002
事由:1.本案為廢棄物處理機構-國際綠色處理股份有限公司現場查核(EP專案:),本局人員於11:15到達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 2.經查該公司上網申報廢棄物收受、貯存、清除處理情形,惟廢棄物代碼:D-0499其它廢玻璃收受貯存108年2~10月未有上網申報之記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予以告發。 3.另請該公司儘速將上網申報錯誤及為申報項目補正完成。 4.以上違規情形經該公司代表陳明禎確認無誤。 5.該公司收受之廢藥品應確實交付合格處理機構妥善處理,不得交付其它業者販賣。 6.該公司廢清書久未辦理異動或變更,請該公司依現況辦理廢清書變更或異動事宜。 7.以下空白。
限2021-03-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2-08
(2020-02-27)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0-020001
事由:1.本案為國際綠色處理股份有限公司例行稽查。( 查核通知事項(六))。 2.該公司廢棄物代碼D-2499廢藥品(人體或動物使用者)108年6、7月之前6個月累積產出量分別為146.0178公噸(107年12月至108年5月產出量)、103.3288公噸(108年1至6月產出量),該品項108年6、7月申報貯存量分別為148.6098公噸、144.5678公噸,分別超出前6個月之累積產出量為2.592公噸、14.2330公噸,前述情事已有申報錯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予以告發,前述違規情事經代表人陳明顏確認無誤。 3.以下空白。
限2021-03-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09
(2019-09-09)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第31條之1
文號:44-108-120002
事由:1.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1-1條規定,該公司應於108年6月22日內完成錄影系統設置改善,並報核發機關備查,現場稽查時該公司已裝置錄影系統,惟未報請本局備查,已違反前開規定,現場予以告發。 2.另查該公司廢藥品區未標示明顯中文名稱標誌,已違反廢清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08
(2013-03-19)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1條
文號:44-102-05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8-14
(2009-07-08)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098-08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0-29
(2008-10-07)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2條
文號:44-097-10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9-16
(2008-05-16)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44-097-09000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