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興研磨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97046397
企業名稱: 金興研磨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金興研磨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2-28
(2024-09-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120010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宜欣里宜昌東路5巷31弄2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402-09號),經督察時於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檢驗項目水中硝酸鹽氮檢測值75.3mg/L,已超過電鍍業放流水管制標準(限值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限2025-01-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5,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8-09-11
(2018-06-2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貴公司已於107年8月31日傳真檢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請限改部分:貴公司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7年9月10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化學需氧量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90011
事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8-01-04
(2015-06-24)
督察總隊 主旨:罰鍰新臺幣760643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11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鍵入錯誤,重複輸入
不須改善 760,643
不須繳納
2018-01-03
(2015-06-24)
督察總隊 主旨:罰鍰新臺幣760643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10001
限2015-07-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60,643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7-11-09
(2015-06-24)
督察總隊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11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輸入錯誤、重新開立
不須改善 400,000
不須繳納
2017-01-06
(2016-10-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0元整,限改部分:貴公司已於105年12月21日以金興水字第105122201號函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請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6年1月10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六價鉻、硼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10009
不須改善 63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09-17
(2015-05-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命立即停工,並限期於104年10月20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申請。限改日期:104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90011
限2015-10-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08-27
(2015-05-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9月30日前完成採樣孔等相關採樣設施設置。限改日期:104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4項
文號:20-104-080014
限2015-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07-28
(2015-05-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貴公司於104年7月10日(限期改善期限)以金興(水)字第104071001號函檢具每日操作紀錄影本及正常操作廢水處理設施之相關資料送交本局報請查驗,本局將擇日前往複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4-070024
不須改善 8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07-28
(2015-05-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貴公司已於104年7月10日(限改期限內)以金興(水)字第104071001號函檢具稽查當日後之每日操作紀錄影本送交本局報請查驗,本局將擇日前往複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文號:30-104-070026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28
(2015-05-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貴公司已於104年7月10日(改善期限)以金興(水)字第104071001號函檢具封除稀釋管線之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局報請查驗,本局將擇日前往複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
文號:30-104-070027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07-09
(2015-05-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4-070011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07-09
(2015-05-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70012
限2015-08-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0-12-14
(2010-10-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12月17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120017
限2010-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7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