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11-30 (2020-08-12)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命該表面塗裝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09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9-110031 事由:貴公司從事自行車架表面噴漆作業,製程為原料(裸車架)經調漆、噴漆、烘烤、研磨、打蠟包裝即為成品,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12日派員前往現場稽查,依現場噴漆機台使用量估算貴公司噴漆操作量達40.3噸/年,符合環保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6批表面塗裝程序,貴公司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自操作營運。 |
否 |
限2020-12-31前改善 待改善 |
12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