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4 (2025-08-28)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1-114-100064 事由:貴單位於114年8月28日交付垃圾車之垃圾子車經內埔鄉清潔隊破袋稽查,發現未完整分類,夾雜有保特瓶、紙容器及塑膠容器等資源垃圾(計6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2款、第63條之1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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