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9-01-21 (2018-12-19)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 文號:40-108-010058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駁回 事由:一般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方法貯存、清理或申報核准(未確實申報運機具車號,且未能提出相關佐證資料,證明上述日期,清運車輛)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08 (2018-12-19)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10014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駁回 事由: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 (經查貴公司請款明細及磅單顯示委託清運項目契約書內容資料未符)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2-14 (2015-11-18)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4-121650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