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昌環保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97341573
企業名稱: 玄昌環保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玄昌環保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3-22
(2022-02-16)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1-030013
事由:未於法定時限10日內(111年2月10日)於系統申報營運紀錄,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相關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14
(2019-09-02)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8-100002
事由: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具備之條件、自有設施、分級、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許可、許可期限、廢止許可、停工、停業、歇業、復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清除、處理機構除報經核發機關同意外,應自行清除、處理。」合先敘明。 二、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函文說明,貴公司與綠葉山莊社區管理委員會訂有廢棄物(生活垃圾)清運契約,應由貴公司負責清運該社區廢棄物,惟貴公司長期委託右申有限公司(該公司領有臺北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7臺北市廢乙清字第0005號)協助清運,經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8年9月2日派員前往該社區稽查,並表示當日確實由右申有限公司清除該社區之廢棄物,該公司人員表示當日因貴公司之清除車輛故障,臨時請其協助支援清運。惟貴公司之清除車輛故障未報經本局同意逕請右申有限公司協助清運,前述行為已違反上述法令之相關規定,本局依法告發處分。
限2019-10-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2-17
(2016-01-21)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2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4-105-020003
限2016-02-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8-25
(2014-07-17)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4-103-080005
限2014-07-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01
(2014-06-11)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6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4-103-070001
限2014-06-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06
(2014-01-15)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4-103-03000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0-18
(2013-09-10)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4-102-10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5-17
(2012-04-18)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
文號:44-101-05000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