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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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2024-03-0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40005 事由:該公司位於本市大雅區忠義里東大路二段910巷1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77-06號),經本局於113年3月1日派員前往查核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23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4-04-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6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9-15 (2022-06-1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7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70018 事由:貴公司位於本市大雅區東大路二段910巷1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77-05號),經本局於111年6月13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44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2-08-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07,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02 (2014-07-0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一、請立即正常操作,並限期於103年9月15日檢具正常操作廢水處理設施(至少包含放流水與放流池導電度檢測值)之相關證明文件。二、限期 貴公司於103年9月30日前依該管理辦法第59條及60條規定完成功能測試並提報功能測試報告,且功能測試時應檢驗之水質項目除依該管理辦法附表一規定之金屬表面處理業申報項目外,應增加「導電度」之檢驗;並請 貴公司自104年1月起辦理之定期申報,水質檢測項目增加「導電度」之申報。限改日期:103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90003 |
否 |
限2014-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02 (2014-07-0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3-090005 |
否 |
限2014-09-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