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2-04 (2022-07-29)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12-020003 事由:執行雲二線跨越隔離水道橋梁工程,將六輕工業區隔離綠帶範圍內之部分防風林移除,開發單位未依環評承諾,保留既有防風林植栽及維護周遭自然環境,擅自移除防風林,以致與環評書件所載防風林及綠化內容不符。 |
否 |
限2023-08-31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3-04 (2014-10-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4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3年10月19日完成改善,本局人員又於103年11月14日稽查發現未依規定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4-03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5-22 (2012-03-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32-101-05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