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3732401
管制編號: A35097024063
事業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5-06
(2024-03-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3-050030
事由:本局於113年3月18日下午3時35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永康區復興路429巷83之1號後方(永中段366地號)塑膠桶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07
(2023-10-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條件:清除廢棄物(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照片1式)。限改日期:112年11月23日。
法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110181
事由:貴署於違反地點因未妥善清理及善盡維護管理之責,致影響環境衛生,現場已拍照存證。
限2023-11-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17
(2023-07-1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27日。
法規: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12-100083
事由:1.於112年07月15日前往該地稽查,發現該地放置鐵水桶(鍋具)內有積水及孳生孑孓情事,屬易滋生病媒蚊孳生源(含蓄水容器及洞穴等)致有礙環境衛生,已違反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限2023-10-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16
(2023-07-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10042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本案以訴願人為處分對象應有違誤
事由:積水容器(小便斗)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3-09-22
(2023-08-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09092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蘇○玲君提出切結書說明其本人為環境維護與公共衛生實際管理人
事由: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3-09-18
(2023-08-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090315
事由:本局於112年8月3日下午2時55分許派員稽查,經於本市永康區勝利街30巷7弄55號對面空地(兵南段486、487地號)塑膠容器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15
(2023-07-30)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20日。
法規: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12-090043
事由:1.於112年07月30日前往該地稽查,發現該地有一塑膠盆內有積水及孳生孑孓情事,屬易滋生病媒蚊孳生源(含蓄水容器及洞穴等)致有礙環境衛生,已違反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限2023-09-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28
(2023-07-2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080141
事由:1.於112年07月29日前往該地稽查,發現該地號土地內有果皮、果實(芒果)、口罩等一般廢棄物情事,明顯影響鄰近環境衛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
限2023-09-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31
(2023-06-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070401
事由:貴署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塑膠桶),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相關影像存證。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15
(2023-04-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050601
事由:所有建築物內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3-03-06
(2023-01-0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112-030007
事由:臺端所有之本縣斗六市鎮西段1079地號土地,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2年1月9日前往稽查發現,該土地雜草叢生樹木茂盛影響環境衛生之情事,已違反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若該土地有委託他人管理,請提供管理人基本資料(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地址等)及委託書,如未提供或逾期則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本局將依同法第7條規定處臺端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锾,並限期於文到2週內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尚未繳款
2022-12-29
(2022-05-1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120761
事由:臺端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空地散佈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提出實際使用人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2-11-16
(2022-10-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8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11-110568
事由:雜草長度超過五十公分致影響環境衛生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9
(2022-09-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8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11-100751
事由:雜草長度超過五十公分致影響環境衛生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29
(2022-07-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08111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據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辦理(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灣頭南巷126號之2旁(建軍段32-6地號)

實體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漏未審酌,行政訴訟判決原處分撤銷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22-04-25
(2021-01-12)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020032
事由:貴署所屬土地(花蓮市民勤段847地號)遭垃圾堆置環境髒亂,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2-10
(2021-09-06)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花蓮縣空地空屋管理暨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1-020005
事由:貴署所屬土地(花蓮市樹人段483地號)未妥善管理,雜草高度超過60公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21
(2021-04-22)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花蓮縣空地空屋管理暨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111-010034
事由:貴署所屬土地(花蓮市北濱段633-2地號)雜草叢生,且雜草高度超過60公分,已違反「花蓮縣空地空屋暨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本局將依法逕行裁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14
(2021-07-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1-010697
事由:輪胎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2-24
(2021-10-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2款
文號:41-110-120249
事由:貴署於違反地點因未妥善清理及善盡維護管理之責,致影響環境衛生,現場已拍照存證。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2-22
(2021-09-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0-121016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9-27
(2021-09-2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91425
事由:公、私有土地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未妥善管理致雜草叢生,攀越土地建築線外或雜草自基部至頂端之高度超過50公分妨礙觀瞻者,經稽查人員勸導改善,7日內仍未完成改善者(限於本裁處書送達後7日內完成改善,若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9-08
(2020-10-13)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0-070024
事由:貴單位所屬土地(民勤段0222地號)於本局109年10月13日稽查時確實堆放許多雜物,造成環境髒亂。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25
(2021-07-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80904
事由: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14
(2021-06-1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0-070147
事由:貴機關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空地散佈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實體駁回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25
(2021-05-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0-060854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20
(2020-12-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0-050701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訴願駁回
限2021-06-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2-24
(2020-09-0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0-020698
事由:貴署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空地散佈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實體駁回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1-01-25
(2020-08-2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11058
事由:貴署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草長逾50公分,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1-18
(2020-09-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111136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30
(2020-09-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101653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05
(2020-08-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100086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4,8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17
(2019-08-2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080857
事由:貴署未善盡管理責任,致土地散佈一般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31
(2020-02-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032235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05
(2019-08-2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030440
事由:貴署未善盡管理責任,致土地散佈一般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另為適法之處理,故重新開立41-109-080857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0-02-03
(2019-11-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020116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1-02
(2019-08-2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010088
事由:貴機關為土地管理人,惟未善盡維護管理權責,致所轄土地散佈廢棄物,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1-02
(2019-08-2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010089
事由:貴機關為土地管理人,惟未善盡維護管理權責,致所轄土地散佈廢棄物,影響公共衛生。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14
(2019-09-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111034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對象有誤,非實際行為人,改以實際行為人宋林?君為適法舉發對象。
事由:(保麗龍)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9-10-01
(2019-08-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8-100122
事由:所有建築物內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01
(2019-08-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8-100123
事由:所有建築物內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27
(2019-07-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8-082019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09
(2019-06-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8052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對象有誤,經重新現場測量積水容器之查獲地點,該查獲地點係位於左營區菜公二小段646地號私有土地,故更改實際管理人為孫淑潔。
事由:積水容器(安全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8-09-26
(2018-01-3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7-091239
事由:貴機關為土地管理人,惟未善盡維護管理權責,致所轄土地散佈廢棄物,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31
(2018-07-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7-083802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29
(2018-07-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083768
事由:積水容器(保麗龍盒)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31
(2018-05-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074802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31
(2018-06-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2條第1項第3款
文號:32-107-07000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7月14日派員會同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至國產署所管本市後壁區嘉安段0564-0001地號土地執行土壤污染查證作業,查證結果顯示該筆地號土地土壤重金屬鉻(2,180mg/kg)及鎳(238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50mg/kg及200mg/kg)。本府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及第16條規定於106年10月20日以府環土字第1061039890D及1061039890E號公告本市後壁區嘉安段0564-001地號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 查國產署為前揭地號土地管理人,即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所定義之污染土地關係人;本府為查證前揭地號土地污染行為人,於107年1月22日以府環土字第1070120749號函請國產署協助填寫污染行為人調查表,並於107年2月8日府環土字第1070193457號函請國產署提供前揭地號土地管理措施證明資料;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1條第4項授權子法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準則第4條第1項、第10條及第11條規定訂有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該署未能依據上開規定事項辦理相關管理措施,違規事實明確。

實體駁回
不須改善 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27
(2018-02-0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7-070751
事由:貴單位為土地管理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空地散佈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11
(2018-04-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7-071870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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