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32401

企業統一編號: 03732401
企業名稱: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1-21
(2024-11-01)
桃園市政府環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3-110475
事由:雜草叢生,超過一公尺以上未為修剪,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尚未繳款
2024-10-22
(2024-10-01)
桃園市政府環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3-100525
事由:未善盡管理之責,且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規定清除一般廢棄物造成環境髒亂及影響環境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10
(2024-06-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3-090589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5-24
(2024-04-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3-050966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5-06
(2024-03-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3-050030
事由:本局於113年3月18日下午3時35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永康區復興路429巷83之1號後方(永中段366地號)塑膠桶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07
(2023-10-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條件:清除廢棄物(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照片1式)。限改日期:112年11月23日。
法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110181
事由:貴署於違反地點因未妥善清理及善盡維護管理之責,致影響環境衛生,現場已拍照存證。
限2023-11-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17
(2023-07-1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27日。
法規: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12-100083
事由:1.於112年07月15日前往該地稽查,發現該地放置鐵水桶(鍋具)內有積水及孳生孑孓情事,屬易滋生病媒蚊孳生源(含蓄水容器及洞穴等)致有礙環境衛生,已違反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限2023-10-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16
(2023-07-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10042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本案以訴願人為處分對象應有違誤
事由:積水容器(小便斗)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3-09-22
(2023-08-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09092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蘇○玲君提出切結書說明其本人為環境維護與公共衛生實際管理人
事由: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3-09-18
(2023-08-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090315
事由:本局於112年8月3日下午2時55分許派員稽查,經於本市永康區勝利街30巷7弄55號對面空地(兵南段486、487地號)塑膠容器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15
(2023-07-30)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20日。
法規: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12-090043
事由:1.於112年07月30日前往該地稽查,發現該地有一塑膠盆內有積水及孳生孑孓情事,屬易滋生病媒蚊孳生源(含蓄水容器及洞穴等)致有礙環境衛生,已違反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限2023-09-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28
(2023-07-2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080141
事由:1.於112年07月29日前往該地稽查,發現該地號土地內有果皮、果實(芒果)、口罩等一般廢棄物情事,明顯影響鄰近環境衛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
限2023-09-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31
(2023-06-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070401
事由:貴署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塑膠桶),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相關影像存證。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15
(2023-04-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050601
事由:所有建築物內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3-03-06
(2023-01-0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112-030007
事由:臺端所有之本縣斗六市鎮西段1079地號土地,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2年1月9日前往稽查發現,該土地雜草叢生樹木茂盛影響環境衛生之情事,已違反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若該土地有委託他人管理,請提供管理人基本資料(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地址等)及委託書,如未提供或逾期則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本局將依同法第7條規定處臺端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锾,並限期於文到2週內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尚未繳款
2022-12-29
(2022-05-1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120761
事由:臺端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空地散佈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提出實際使用人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2-11-16
(2022-10-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8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11-110568
事由:雜草長度超過五十公分致影響環境衛生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9
(2022-09-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8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11-100751
事由:雜草長度超過五十公分致影響環境衛生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1
(2022-08-0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100202
事由:貴署為土地所有權人/管理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空地散佈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9-21
(2024-07-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3-091301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09
(2024-07-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
法規: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文號:41-113-09048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經查訴願人應非該地實際使用人,本案處分對象應有違誤
事由: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4-04-29
(2023-10-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3-041171
事由: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3-26
(2024-02-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3-031424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本案既經法院判決認定撤銷,同意撤銷本案及影送本局大寮區清潔隊稽查人員知悉辦理。另查本案業經繳款在案,請本局環境稽查科(洽務組)辦理退費事宜。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24-02-23
(2023-09-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3-020976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2-19
(2024-01-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3-020674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2-15
(2023-08-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3-020352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09
(2023-10-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3-010319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26
(2023-10-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121135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14
(2023-11-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120508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13
(2023-10-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120451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13
(2023-10-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12045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本案以訴願人為處分對象應有違誤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23-12-01
(2023-11-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文號:41-112-12000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本案以訴願人為處分對象應有違誤
事由:所有建築物內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3-11-13
(2023-08-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
法規: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文號:41-112-110704
事由: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08
(2023-09-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11035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改處實際管理人(行為人)
事由:積水容器(洗衣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幼蟲。(陽性點共1處)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3-11-03
(2023-08-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110136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02
(2023-09-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110051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26
(2023-09-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101504
事由:積水容器(油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16
(2023-09-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100956
事由: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07
(2023-08-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100351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04
(2023-07-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
法規: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文號:41-112-100217
事由: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不須改善 1,2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3-10-04
(2023-07-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
法規: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文號:41-112-100218
事由: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不須改善 1,2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3-09-12
(2023-07-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
法規: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文號:41-112-090465
事由: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10
(2023-06-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
法規: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文號:41-112-080678
事由: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10
(2023-06-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
法規: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文號:41-112-080679
事由: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1-21
(2022-10-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110734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1-09
(2022-09-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110324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1-09
(2022-10-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110335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7
(2022-10-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100565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3
(2022-09-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10035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對象有誤,旨案因從稽查至舉發期間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請准予撤銷旨揭舉發通知書,另請大寮區清潔隊再次給予該分署限期改善。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5-21
(2024-03-2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3-052054
事由:違反「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之責任(土地內有瓶罐,餐盒等,經稽查人員勸導改善,期限內仍未完成改善)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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