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3732401
管制編號: E5104844
事業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事業地址: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五號一八樓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3-08-13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11-21
(2022-10-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110734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1-09
(2022-09-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110324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1-09
(2022-10-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110335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7
(2022-10-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100565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3
(2022-09-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10035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對象有誤,旨案因從稽查至舉發期間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請准予撤銷旨揭舉發通知書,另請大寮區清潔隊再次給予該分署限期改善。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2-10-07
(2022-08-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1-100231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2-10-04
(2022-09-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文號:41-111-100017
事由: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2-23
(2020-10-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121114
事由:桶子內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陽性點4處)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15
(2021-09-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110659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15
(2021-09-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110658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12
(2021-07-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0-08030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事實變更,本案渠道於民國60年間即為高雄農田水利會灌溉使用,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推論實際行為人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高雄管理處,於未使用旨案土地渠道時,即應依市府水利局規定,申請辦理廢除水利構造物之使用。同意撤銷旨揭裁處書所為之處分,並請小港區清潔隊查明實際使用人另為舉發。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水溝淤積)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1-02-20
(2021-01-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0-020805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1-20
(2020-10-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111254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26
(2020-08-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91579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黃溪龍提出管理人為其本人,依109年10月19日高市環局稽字第10942468600號函,撤銷H249021號舉發通知書(國產署南區分署),僅裁處實際行為人(黃溪龍)
事由:積水容器(塑膠水瓢)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20-09-21
(2020-07-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文號:41-109-091106
事由:積水容器(塑膠袋)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26
(2020-03-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51809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24
(2020-02-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022381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0-01-17
(2019-08-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1185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根據訴願書所提供葉郭八美電話,於109年1月31日15時33分撥打電話(07-5721568),電話聯繫葉郭八美確認其為本案土地承租人,且該積水容器為其所使用無誤。爰此,本件因屬行為罰,處分對象應為實際行為人,旨揭裁處書撤銷並改舉發實際行為人葉郭八美為宜。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3,600
不須繳納
2020-01-08
(2019-09-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1069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事實變更,本局人員於109年2月12日16時24分撥打電話(0932995900),電繫馬財洪確認其為本案土地承租人,該積水容器為其所使用。本件因屬行為罰,處分對象應為實際行為人,旨揭裁處書撤銷改舉實際行為人。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20-01-03
(2019-10-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1034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根據訴願書所提供孫健發電話,於109年1月31日9時20分撥打電話(0932728642),電話聯繫孫健發確認其為本案積水容器之所有人無誤。爰此,本件因屬行為罰,處分對象應為實際行為人,旨揭裁處書撤銷並改舉發實際行為人孫健發為宜。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19-12-27
(2019-08-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12232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事實變更,根據訴願書湯惠菁電話,於109年1月20日撥打電話(0937688824),電話聯繫湯惠菁確認其為本案土地占用人暨實際行為人無誤。爰此,本件因屬行為罰,處分對象應為實際行為人,旨揭裁處書,撤銷並改舉發實際行為人湯惠菁。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3,600
不須繳納
2019-11-11
(2019-07-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8-110659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11
(2019-08-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11069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實際行為人,以陳述意見書所述之行為人(月得勝 S124125626)另為適法之舉發。
事由:桶子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3,600
不須繳納
2019-11-06
(2019-07-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11037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陳述意見有理由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19-09-04
(2019-07-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8-09015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事實變更,系爭土地移交訴願人接管,並在處理前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負責看管維護,惟訴願人並未提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同意處理前,由該局負責系爭土地看管維護之相關證明文件,故本案土地維護管理責任仍應由訴願人承擔。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中興段306-3號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事實變更,經法院判決認定系爭土地清潔維護應為高雄市政府。釐清管理單位,採旗津隊意見,請環衛科邀集相關單位開會定之,俾後續環境維護事宜。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30
(2019-06-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82111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改處實際行為人:石文龍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19-08-28
(2019-07-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8-08210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事實變更,查本案會勘紀錄,旨揭空地為他人所使用。本局人員根據會勘紀錄所提供之實際土地使用人電話(0953953475及0937626837),於108年10月11日分別電繫李景象及洪榮洲,確認上址空地,其二人為實際使用人無誤。 爰此,本件因屬行為罰,處分對象應為實際行為人,旨揭裁處書撤銷並改舉發實際行為人李景象及洪榮洲為宜。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9-08-12
(2019-06-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80626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05
(2019-06-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80129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改處實際行為人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19-07-09
(2019-05-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70971
事由:積水容器(塑膠盒)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19
(2019-03-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8-041527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10
(2019-03-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8-04078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查訴願人提供實際行為人為楊佳明,本局為求慎重,於108年5月13日17時17分撥打實際行為人楊佳明手機,確認系爭地點髒亂為楊佳明所使用管理無誤。爰此,撤銷旨揭裁處書所為之處分,另請小港區清潔隊以實際管理人楊佳明另行舉發。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500
不須繳納
2019-03-15
(2019-02-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
法規: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文號:41-108-031403
事由: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10
(2019-01-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8-030701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25
(2019-01-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8-021757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20
(2019-01-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8-021312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23
(2018-12-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1274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本局稽查人員雖有稽查到積水容器孳生孑孓情形,但並未有參照本局登革熱防治隊現場採樣孑孓至乾淨玻璃瓶俾研判是否屬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之程序,顯有瑕疵。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地號中興段296-11號)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200
不須繳納
2018-12-07
(2018-11-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7-120702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02
(2018-09-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110114
事由:積水容器(保麗龍杯)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02
(2018-09-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110115
事由: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15
(2018-08-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7-0917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鍵入錯誤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3,000
不須繳納
2018-09-11
(2018-07-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091169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提供實際行為人:陳謝金足。
事由:黃色水桶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500
不須繳納
2018-09-05
(2018-07-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090555
事由:積水容器(陶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6-29
(2018-03-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7-064452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腳帛寮段929地號)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6-22
(2018-06-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7-063164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6-14
(2018-02-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7-062365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01
(2018-03-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7-05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系爭地點業經協調需由兩側排水用戶自行管理疏通水溝,此有會勘紀錄可稽,固行政處分確實有誤。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500
不須繳納
2018-02-05
(2018-01-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7-02042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提供實際行為人:劉憲昇。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200
不須繳納
2017-12-07
(2017-11-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文號:41-106-120430
事由: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17
(2017-09-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文號:41-106-111072
事由: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以勸告單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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