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王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7067309
管制編號: A39A0973
事業名稱: 味王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七十九號五樓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廢棄物解除列管日期: 2014-12-31
資料日期: 2024-12-22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0-16
(2024-08-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13年11月5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文號:21-113-100088
事由:味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70-BP)經民眾檢舉有污染之虞,於113年8月27日14時58分至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田中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8-19
(2024-04-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9月2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80401
事由:車輛205-BP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2-22
(2024-01-2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20175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11-Y5)於113年1月23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12
(2023-11-0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1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3-010004
事由:受處分人所屬車輛(車號:245-BP)經檢測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2m-1,未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不透光率不得超過1.0m-1之標準。
限2024-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1-02
(2012-09-27)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文號:21-101-110010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8-17
(2011-03-1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0-080008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25
(2011-05-02)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
文號:21-100-050106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13
(2011-03-08)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100-050003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12
(2010-02-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099-110288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9-04
(2009-08-13)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098-090057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8-18
(2009-05-12)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098-080159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2-16
(2008-10-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098-020025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1-03
(2008-09-08)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097-110006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