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興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7448315
管制編號: A45097010390
事業名稱: 新和興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10-13
(2020-08-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9-100015
事由: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18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33.7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限2020-10-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14
(2020-07-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081019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16
(2018-01-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41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7-030010
事由: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6年11月8日告發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業經本局處分並限期改善至107年1月15日,貴公司於107年1月12日提報符合排放標準放流水水質檢測報告,惟本局於107年1月17日派員進行限期改善滿查驗時,現場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50mg/L(標準限值為30mg/L)又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仍然未完成改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訴願駁回
限2018-03-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4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05
(2017-11-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8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7-010005
事由: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6年11月8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生化需氧量53.4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化學需氧量106 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懸浮固體71.0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限2018-0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01
(2016-09-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110001
限2016-11-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