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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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2 (2014-12-09)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污染地面,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之情事,限期於104年2月10日前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如未依限送達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視為未改善完成,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4-010009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2-12 (2015-01-09)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4-020010 |
否 |
限2015-0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2-12 (2015-01-09)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4-020011 |
否 |
限2015-0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5-20 (2015-03-2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4-050012 |
否 |
限2015-10-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7-23 (2015-06-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4-072380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陳述該土地佔用人係蔡金標所使用,積水容器為該君所使用,容器積水孳生孑孓確有其事。經本局函送蔡金標確認無誤,至今已逾10日陳述期。綜上第H201490號舉發案因舉發對象錯誤,已請撤銷,並請原告發單位詳加查證後,另為適法之舉發。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9-02 (2015-06-0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4-090001 |
否 |
限2015-10-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9-18 (2015-06-2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 文號:31-104-090001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0-07 (2015-08-07)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10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0-14 (2015-03-2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4-100047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1-24 (2015-07-2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2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4-110001 |
是 訴願不受理 |
限2015-12-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2-02 (2015-10-3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4-120066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6-02 (2015-08-1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5-06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0-04 (2016-07-1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9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之1,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 文號:31-105-100001 |
否 |
限2016-09-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1-16 (2016-08-0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第3條 文號:31-105-11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1-28 (2016-10-1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5-110012 |
否 |
限2016-12-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2-23 (2016-11-0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第3條 文號:31-106-020001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稽查採樣或檢測程序有瑕疵,採樣點非屬有消毒系統之水場配水管網範疇內。 |
不須改善 |
120,000 不須繳納 |
2017-03-03 (2016-08-01)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 文號:31-106-03000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於105年8月1日,至貴公司新竹縣關西淨水廠及關西鎮中山東路110號採取經淨水處理後即輸送至民眾處之飲用水檢驗,檢驗結果旅支檢測值0.347mg/L及0.329mg/L,超過飲用水水質管制標準(標準值0.3mg/L),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22 (2016-11-0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31日。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30009 |
否 |
限2017-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4-21 (2017-02-03)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文號:30-106-040005 事由:OO股份有限公司所屬OO淨水場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應於106年2月2日前網路申報前一年7月至12月資料,惟未於期限內完成申報,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4-21 (2017-04-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40006 事由:(1)工地周界(2)物料堆置(3)車行路徑,未符合管理辦法施作。 |
否 |
限2017-04-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4-27 (2017-04-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7日。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40007 事由:(1)物料堆置(2)車行路徑,未符合管理辦法改善完成。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訴願會認定按日連續處罰裁處書開立及送達 日期在認定改善完成日之後,失去督促改善之意義。 |
限2017-04-2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7-04-28 (2017-04-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7日。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40008 事由:(1)車行路徑(2)物料堆置等缺失仍未符合規定改善完成。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訴願會認定按日連續處罰裁處書開立及送達日期在認定改善完成日之後,失去督促改善之意義。 |
限2017-04-2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7-05-22 (2017-04-1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06年6月12日前完成改善,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50003 事由:貴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所發包「彰化-彰化市永康街等汰換管線」(管制編號:N106N16006-1),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14日派員稽查,該工程缺失情形有下列6項:(一)未設置工地標示牌,記缺失點數4點;(二)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點數10點;(三)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點數10點;(四)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點數10點;(五)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記缺失點數10點;(六)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48點。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26 (2017-04-2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840 事由:本局於106年4月28日12時20分派員前往本市大肚區大明五街113號對面稽查,稽查當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正於台紙1號地下水井前進行抽水馬達裝設作業時,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將泥砂排入溝渠內致污染水溝,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02 (2017-05-18)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6-080001 事由:貴公司第三區管理處通霄銅鑼營運所於106年05月18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查獲三義鄉水美街122號前量測飲用水水質餘氯,量測餘氯數值為1.14ppm,並至該自來水水美淨水場出水點量測餘氯數值為1.46ppm(標準值為0.2~1.0)。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17 (2017-05-2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800元整,並請於106年9月22日前完成105年7月至12月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補正,同時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文號:30-106-080015 事由:所轄第十一區管理處花壇營運所花壇淨水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以106年4月19日彰環水字第1060018685號函通知105年7月至12月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有誤,並限期於106年5月19日前完成補正,惟迄今尚未補正完成。 |
否 | 不須改善 |
10,8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17 (2017-05-2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請於106年9月22日前完成105年7月至12月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補正,同時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文號:30-106-080016 事由:所轄第十一區管理處花壇營運所大村第一淨水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以106年4月19日彰環水字第1060018685號函通知105年7月至12月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有誤,並限期於106年5月19日前完成補正,惟迄今尚未補正完成。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17 (2017-05-2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請於106年8月31日前完成105年7月至12月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補正,同時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文號:30-106-080017 事由:所轄第十一區管理處花壇營運所大村第二淨水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以106年4月19日彰環水字第1060018685號函通知105年7月至12月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有誤,並限期於106年5月19日前完成補正,惟迄今尚未補正完成。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25 (2017-05-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64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文號:30-106-080025 事由:案係本局於106年05月11日當天接獲1999通報,本市仁武區仁心路一帶附近水面呈現灰白色,疑似有事業廢水違法排放之情事,人員於當日到場現勘時,經沿線巡查發現為貴公司南區工程處施作「大泉場至澄觀路送水幹管(三)」工程,將施工時所產生的事業廢水未依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所登載之沉砂池妥善處理,即逕行利用動力幫浦機具抽取經由鄰近水道排放至下游,導致該處河段呈現白色及懸浮固體濃度劇升;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產生之廢(污)水,應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並由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或依下水道管理機關(構)核准之排放之污水下水道,或依下水道管理機關(構)核准之排放口排入污水下水道,不得繞流排放。」之規定。 |
是 實體駁回 |
限2017-05-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64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28 (2017-07-2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80005 事由:本局派員稽查貴公司辦理之「淡海新市鎮區內配水池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2FAZ041-1),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 |
否 |
限2017-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11 (2016-09-1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90022 事由:該公司所屬工程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查發現已進行管線開挖埋設,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否 | 不須改善 |
1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1-14 (2017-10-1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03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110002 事由:貴公司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5L1Z109-1),現場工地內車行路徑,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
否 |
限2017-11-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1-20 (2016-06-1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110049 事由:貴公司「三峽區大勇路36巷及106巷等汰換管線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施工前未提送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 |
否 | 不須改善 |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13 (2016-08-1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污染行為已經消滅,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30028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另立裁處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花壇鄉辦理「花壇-花秀路、明雅街等管線汰換路面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所稱一級營建工程,經查上述工程於105年8月12日開工,並於105年11月1日竣工(本縣環境保護局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結算日為105年11月24日),惟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否 | 不須改善 |
11,000 不須繳納 |
2018-08-02 (2017-02-09)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文號:30-107-080002 事由:貴公司所屬員崠淨水場於106年2月9日方提送105年下半年度定期檢測申報,已逾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半年度資料之規定,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8-02 (2017-03-02)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文號:30-107-080003 事由:貴公司所屬南坑淨水場於106年3月2日方提送105年下半年度定期檢測申報,已逾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半年度資料之規定,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8-24 (2014-10-0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07-080043 事由:貴公司北區工程處所屬「五股至八里送水管(二)-3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未於施工前提送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03 (2018-06-0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 文號:31-107-090001 事由:本局採集處理後自來水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鋁0.35mg/L(限值0.3mg/L),未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24 (2018-10-0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25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31 事由: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污水疏漏至廠外污染水體屬實,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本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8-10-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2,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30 (2015-05-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100046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草湳里梧南路等地區施作「梧棲區草湳里梧南路等管線汰換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07 (2018-09-0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11月19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7年11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文號:23-107-110003 事由:本局於107年9月4日至「豐原場新設初沉池工程-土建部分」工地稽查,工區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9條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合計缺失14點。 |
否 |
限2018-11-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26 (2018-09-2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文號:23-107-110020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 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記缺失4點。 3.行車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置主要道路之行車路徑鋪面未清洗,記缺失4點。 以上缺失總計達12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 |
否 |
限2018-12-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11 (2018-11-2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3月24日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8年03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030001 事由:貴公司辦理「豐原場新設初沉池工程-土建部分(管制編號:B105L1Z109-1)」本局於107年11月20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結果發現現場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第6條、記4點)、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第7條,記10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第8條,記4點)、裸露地表實施面積未達80%(第9條,記4點)及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第10條,記4點),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合計缺失3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及第10條規定。 |
否 |
限2019-03-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21 (2019-03-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03194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重新開立裁處 事由: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108年2月28日於本市鳳山區馬祖港橋旁設置之自來水管線下方河面發現有油漆污染情事,經查係貴公司所有自來水管線重新油漆上色過程施作不當造成油漆滴落河面致污染環境,前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不須繳納 |
2019-03-22 (2019-02-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031942 事由: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108年2月28日於本市鳳山區馬祖港橋旁設置之自來水管線下方河面發現有油漆污染情事,經查係貴公司所有自來水管線重新油漆上色過程施作不當造成油漆滴落河面致污染環境,前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6-26 (2019-05-1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8-060009 事由:貴公司主辦「板二計畫-光復加壓站4,000立方公尺配水池及機電」(管制編號:F107F1Z209-1),依「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1)工地周界:工區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區,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工區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3)工地出入口:工地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明顯髒污,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合計18點,超過10點以上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6-26 (2019-05-2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8-060008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20點: (一)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雖舖有混凝土,惟明顯積塵,視同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二)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雖設有加壓沖洗設備,惟車輛進出均未清洗,嚴重髒污且有揚塵,已污染至工區外,防制設施形同虛設、功能喪失,故以未採行防治措施認定,記缺失10點。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14 (2019-03-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1-108-080863 事由:油漆流落水溝,造成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0-09 (2019-08-2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8-100006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所屬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4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未涵蓋全部工區,記4點。 2.物料堆置:工區內土石方未覆蓋防塵網,記10點。 3.車行路徑:工區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10點。 |
否 |
限2019-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28 (2019-10-1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17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8-110011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28點: (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 (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 (四)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
否 |
限2019-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