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旭通運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34492763
管制編號: B8803550
事業名稱: 聯旭通運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義和里文曲路五六○之一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其他專門營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2-25
(2024-11-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4月1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23311
事由:車輛KLK-3121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2-13
(2024-12-2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4-020070
事由:貴公司所有之車輛(車號:KLM-1706),駕駛人於113年12月29日19時21分時,於本縣里港鄉中和段875地號土地,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19
(2024-12-01)
桃園市政府環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3-120247
事由: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拋棄檳榔渣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9
(2024-09-2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3-120008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2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66號),清運車輛HBA-9916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BA-9916於113年9月21日上午9時42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北上線西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限2024-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9
(2024-09-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3-120007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2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66號),清運車輛HBA- 3762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BA- 3762於113年9月24日下午4時54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口湖B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限2024-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1-19
(2024-10-2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3-110021
事由:貴公司清運車輛HBB-2676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BB-2676於113年6月25日上午6時56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該車輛未於過戶前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上車輛變更(移除),核有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限2024-1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1-05
(2024-10-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3-110001
事由:該公司清運車輛HBA-3762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BA-3762於113年8月14日下午5時34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橋頭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該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限2024-1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16
(2023-02-1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
文號:40-113-090010
事由:1.本局於112年02月14日14時00分會同口湖鄉分駐所員警至現場,稽查時由員警查○○駕駛聯結車(車頭KLM-1706 車尾HBC-6568),載運營建混合物散落於路面;經查該車輛為乙級清除載運車輛,隸屬於聯旭通運有限公司,並出示口湖鄉蚵寮段309-2地號整地工程(安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除機構確認單。 2.綜上車輛散落之營建混合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3.另警方已聯繫台南工務段協助清除台61上之散落物。
限2024-10-31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2024-08-02
(2024-03-20)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文號:21-113-080005
事由: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超標
限2024-08-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15
(2023-06-1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90363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6982)於112年6月16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