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7-08-30 (2017-02-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6-080010 事由: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一0二南市廢清乙字第0六二-0一號)之清除機構,貴公司於106年1月20日變更公司登記地址完成,另於106年2月17日(106)千美字第1060217號函(局收文日106年2月21日)提送許可證變更申請書,惟查貴公司於變更後32日提送變更申請書,是貴公司未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13 (2017-02-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6-030003 事由:貴公司所有82年5月出廠的996-**號自用大貨車,於106年2月21日行經本市安南區安吉路一段465號(穀豐加油站斜對面),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4.4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2.8m-1。 |
否 |
限2017-04-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