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美環保工程事業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16981508
企業名稱: 千美環保工程事業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千美環保工程事業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11-06
(2020-09-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44-109-110001
事由: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惟經本局於109年9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清潔車輛於臺南市永康區大灣路942巷641弄89號土地車庫停留,其清潔車輛停留位置與清除許可文件定稿本停車場地號,臺南市永康區永二段0228-0001、0225地號,與清除許可文件定稿本載內容不符,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限2020-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24
(2020-03-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案由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偵辦中,尚未解除證據保全,現場廢棄物部分責付保管,請貴公司於解除證據保全後1個月內提送處置計畫至本局審查,俟審查通過後依處置計畫期程完成改善,逾期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9-070009
事由: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60號),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惟經本局於109年3月25日派員稽查(依據109年3月24日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來函),發現貴公司於永康區文化段761、763-2、774等3筆地號堆置營建廢棄物(R-0503)、廢木材混合物(D-0799)、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鐵(R-1301)與營建剩餘土石方等廢棄物,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30
(2017-02-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6-080010
事由: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一0二南市廢清乙字第0六二-0一號)之清除機構,貴公司於106年1月20日變更公司登記地址完成,另於106年2月17日(106)千美字第1060217號函(局收文日106年2月21日)提送許可證變更申請書,惟查貴公司於變更後32日提送變更申請書,是貴公司未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21
(2016-11-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6-030202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13
(2017-02-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6-030003
事由:貴公司所有82年5月出廠的996-**號自用大貨車,於106年2月21日行經本市安南區安吉路一段465號(穀豐加油站斜對面),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4.4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2.8m-1。
限2017-04-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03
(2016-11-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6-01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2-14
(2016-08-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元整。
法規: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文號:41-105-120059
不須改善 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07
(2013-04-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02-050213
限2013-06-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4-23
(2012-03-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5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1-040008
限2012-05-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1-07-08
(2010-09-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裁處。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
文號:44-100-07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5-12
(2010-04-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099-05000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4-19
(2010-03-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6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099-040026
限2010-06-23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