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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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2024-02-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3-050542 事由: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17 (2020-10-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120042 事由:貴公司順豐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9年10月28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順豐廠自109年7月至9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10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201(金屬冶煉爐渣(含原煉鋼出渣))等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19 (2019-10-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文號:23-108-120008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0月23日派員執行「108年南部空品淨化行動督察專案」,發現貴公司辦理本市新營區「常琪鋁業(股)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8R12006-1)缺失如下:一、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扣4點。二、防塵布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扣4點。三、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扣4點。四、第一級營建工程,裸露地表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80%,扣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6點。 |
否 |
限2020-0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