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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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2023-04-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90020 事由:本局派員於112年4月25日至台端經營之養見成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100mg/L(標準限值為600g/L)、生化需氧量451mg/L(標準限值為80mg/L)、懸浮固體1180mg/L(標準限值為150mg/I)及鋅12.6mg/L(標準限值為5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3-12-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