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4860799
管制編號: E2002389
事業名稱: 良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大有一街二七號
所在工業區: 大發工業區
產業類型: 印刷電路板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毒性化學物質
毒性污染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3-10-24
資料日期: 2025-05-0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7-11
(2023-05-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文號:34-112-070003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毒化物核可文件(高雄市毒核字第000083號),經查112年4月份未申報氰化鉀運作紀錄。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25
(2019-01-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
文號:34-108-020003
事由:本局派員於108年1月18日至貴公司(高雄市大寮區大有ㄧ街27號)進行毒性化學物質查核時,發現該公司(統一編號:84860799)公司地址業於107年5月24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0751880610號)變更為「高雄市大寮區大有ㄧ街25、25之1、27號」,與本局103年5月16日核發之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鉀」核可文件(046-64-J0136)之公司地址「高雄市大寮區大有ㄧ街27號」不同。惟貴公司於107年12月20日始向本局申請展延「氰化鉀」核可文件,已違反行為時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前項申請變更運作人基本資料者,應自最後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但負責人變更應於六十日內為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4-19
(2011-05-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02-040015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3-20
(2009-01-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2月16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文號:30-098-030007
限2009-02-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