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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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9 (2022-07-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18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1-120010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案件,經本局於111年07月12日13時58分派員至貴公司仁武廠(以下簡稱仁武廠)周界巡查,發現場區有水溢流廠區外周界,遂採集水樣乙組後進場區內查察,經查仁武廠從事水泥業領有貯留許可文件,場區內一處進行開挖滯洪池工程,其工程之地下渗出水由沉水馬達抽出後直接排放於場區內地面,惟其地下渗出水未經妥善收集處理逕流出場外周界排水溝,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185mg/L(標準限值為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旨案場區內滯洪池工程係屬第一級誉建工程,核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營建工程」,惟末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淮,又未依規定採行必要防治措施,導致其廢水溢流場區外且水質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上開行為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同法第18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2-07-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1,8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27 (2020-06-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7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6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事業廢水處理設施砂石分級機產出之回收料部分委託國寶礦業公司清除回收,惟查廢水處理設施產生之回收料應屬無機性污泥(包含碎石及砂),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之國寶礦業公司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27 (2020-06-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73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6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事業廢水處理設施產生之回收料應屬無機性污泥(包含碎石及砂),未與委託清除處理之國寶礦業公司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27 (2020-06-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70074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6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無機性污泥係廠內自行再利用,惟其部分委託處理,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27 (2020-06-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70075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6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事業每月上網申報產出之無機性污泥皆廠內自行再利用,與事實不符,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無機性污泥實際產出、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0-13 (2016-09-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100011 |
否 |
限2017-01-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