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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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2024-06-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070461 事由:本局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屯區軍福十六路稽查,現場查獲混凝土攪拌車(車號:KLL-0715)駕駛受雇於貴公司,因行駛途中不明原因致水泥掉落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違規改善部分:續於15時15分前往複查,現場已清除,爰不另予限期改善。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0-23 (2023-07-19)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00386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36-S5)於112年7月19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9-04 (2023-04-18)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8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2-090001 事由:接獲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18日至貴公司竹北廠稽查,發現竹北廠理設施(貯存池馬達故障)水溢流至承受水體,於溢流處採樣送驗,檢測結果pH值12.09、總懸浮性固體為85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28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08 (2023-03-24)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70434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UF-2253)於112年3月24日8時33分,行經本市公告之虎林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空氣品質維護區(違反地點:延平路2段與牛埔北路),惟未於稽查日前1年內經任一縣市環保局排煙檢測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5-23 (2023-03-1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2-050403 事由: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拋棄其他一般廢棄物﹝車號:303-BQ﹞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4-18 (2023-03-20)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041022 事由: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車號:693-BL,泥漿污染路面)(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2-08 (2023-01-18)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12-020015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聖得福建設最大直集合住宅新建工程,109建字第0188號,泥砂污染路面)(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3,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2-13 (2022-05-10)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1-120003 事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6、9條。 |
否 |
限2022-10-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1-25 (2022-08-2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1-110046 事由: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污染地面﹝車號:303-BQ﹞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0-13 (2022-08-18)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11-100024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水溝 (預拌混凝土污泥污染雨水下水道,長度約521公尺) (污染程度A=5,污染特性B=2,危害程度C=1) (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2-04-27 (2021-08-1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1-040854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BN)之駕駛人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砂石散佈,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4-13 (2022-03-04)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11-040028 事由:車輛載運剩餘土石方、建築材料、一般廢棄物或其他物品,於運輸途中滲漏、散落污染道路、地面(所有預拌混凝土車輛[車號:K*P-0*2*]沿路滴漏污染路面約350公尺)(污染程度A=5,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2-02-18 (2021-11-23)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020011 事由:原物料用量超過許可核定量之10%。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0-18 (2021-05-0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0-100566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22-S5)未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污染路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4-23 (2020-12-1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文號:20-110-040027 事由:貴公司所屬土城廠現場從事混凝土拌合成程序,並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274-06號),惟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核該廠堆置場,查獲下列缺失事項14點影響防制效果: 1. 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10點。 2. 所管理之道路:道路髒污致路面有色差,記4點。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3-23 (2020-12-2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0-030931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8033)未注意環境維護,致沙土滲漏污染道路。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16 (2020-10-1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110999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08-S5)未注意環境維護,致漏油污染道路。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0-27 (2020-08-24)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100010 事由:未依許可進行操作。 |
否 |
限2020-10-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9-22 (2019-11-04)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03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08年11月4日前往稽查,發現洗車及廠內噴水(抑制塵土)水溢流至廠外,現場採樣經檢測結果總懸浮性固體為106 mg/l(標準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8-12 (2020-08-04)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9-080032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水溝(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廠,污染雨水下水道,長度約150公尺)(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2,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4,8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9-12-19 (2019-12-04)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120027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水溝(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污泥污染雨水下水道)(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2-26 (2019-02-21)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20061 事由: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污泥污染雨水下水道)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03 (2018-10-15)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10001 事由:車輛載運剩餘土石方、建築材料、一般廢棄物或其他物品,於運輸途中滲漏、散落污染道路、地面 (車號:6*-*N;運輸途中延路滲漏碎石約100公尺嚴重污染道路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8-10-05 (2018-08-1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90006 事由: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之嘉義分廠,從事水泥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結果,發現該廠之逕流廢水沉砂池ST01及ST05之液面與池頂等高,顯無收集逕流廢水沉砂功能,另ST02及ST03之液面距池頂分別約10公分及60公分,該4個沉砂池於非下雨期間沉砂池最高液面距池頂高度皆未大於池深之二分之一。 |
否 | 不須改善 |
27,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4-03-05 (2023-12-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030155 事由: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4-02-20 (2024-01-03)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20070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國立臺北大學建國校區產業研發中心新建工程、建造執照:北市112建字第0098號)(屬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之夜間時段)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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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2023-08-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本案貴公司已於112年6月28日由陳德聖君擔任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代理人,故本案不另行通知限期改善。限改日期:113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13-010007 事由:依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第一項設置之代理人如有更動時,應於更動日起15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重新申請核定設置。」。查貴廠於本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一八○號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屬環境部公告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本局於112年8月1日派員至貴廠查核,發現專責代理人員石○○已於112年5月1日離職,惟貴廠於112年6月28日始申請更換代理人,核定代理人為陳○○,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及管理辦法之規定。 |
否 |
限2024-02-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6-06 (2023-01-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060221 事由:出入口之洗車廢水未收集處理,致污染水溝。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6-06 (2023-02-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060222 事由: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沙、土,致污染路面。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6-06 (2023-02-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060223 事由: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沙、土,致污染路面。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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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2023-08-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12-120014 事由:經查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江山路81號從事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屬公告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本局於112年8月2日派員至貴廠查核,發現原任專責人員洪○○於112年4月30日離職,惟貴廠遲至112年6月15日方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專責人員線上申請」提出專責人員註銷及設置申請(申請書案號:LC20230615012),惟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報請備查設置之代理人代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所訂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4-0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21 (2019-0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40062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10月30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108年2月及5月至6月,無機性污泥(D-0902)108年2月及5月至6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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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9 (2022-07-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18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11-120010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案件,經本局於111年07月12日13時58分派員至貴公司仁武廠(以下簡稱仁武廠)周界巡查,發現場區有水溢流廠區外周界,遂採集水樣乙組後進場區內查察,經查仁武廠從事水泥業領有貯留許可文件,場區內一處進行開挖滯洪池工程,其工程之地下渗出水由沉水馬達抽出後直接排放於場區內地面,惟其地下渗出水未經妥善收集處理逕流出場外周界排水溝,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185mg/L(標準限值為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旨案場區內滯洪池工程係屬第一級誉建工程,核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營建工程」,惟末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淮,又未依規定採行必要防治措施,導致其廢水溢流場區外且水質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上開行為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同法第18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2-07-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1,8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27 (2020-06-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7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6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事業廢水處理設施砂石分級機產出之回收料部分委託國寶礦業公司清除回收,惟查廢水處理設施產生之回收料應屬無機性污泥(包含碎石及砂),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之國寶礦業公司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27 (2020-06-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73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6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事業廢水處理設施產生之回收料應屬無機性污泥(包含碎石及砂),未與委託清除處理之國寶礦業公司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27 (2020-06-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70074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6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無機性污泥係廠內自行再利用,惟其部分委託處理,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27 (2020-06-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70075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6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事業每月上網申報產出之無機性污泥皆廠內自行再利用,與事實不符,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無機性污泥實際產出、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2-12-13 (2022-09-21)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11-120003 事由:未依規於期限內變更專責代理人員。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2-09-26 (2022-08-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11-090017 事由:貴事業未依核准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登載事項運作 |
否 |
限2022-10-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6-29 (2020-05-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9-060070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證號H4371-10號」,該製程應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現場查核時,貴廠運輸車輛皆無清洗車體及輪胎,核已違反空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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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3 (2022-02-11)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57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1-030004 事由:貴事業於111年2月11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洗車廢水溢流至廠區外道路及排水溝,明顯污染周界水體。 |
否 | 不須改善 |
35,75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2-10 (2021-11-09)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文號:30-110-120001 事由:貴事業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表累計用電度數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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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2020-12-1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文號:20-110-040027 事由:貴公司所屬土城廠現場從事混凝土拌合成程序,並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274-06號),惟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核該廠堆置場,查獲下列缺失事項14點影響防制效果:1. 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10點。2. 所管理之道路:道路髒污致路面有色差,記4點。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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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8 (2019-12-0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9-080058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廠內員工利用雨天清洗廠區地面,惟清洗時產生之黃泥色廢水及淤泥,經雨水道(RD01)排出廠區外,後續流至承受水體(老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否 | 不須改善 |
67,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06 (2018-11-0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8-030005 事由:貴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5)壓差儀表故障,未能維持其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19 (2017-11-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4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30 事由:未依貯留許可操作,排放至地面水體,水質:懸浮固體:74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50mg/L) |
否 | 不須改善 |
2,046,000 已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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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2019-10-14)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08-120001 事由:1.貴公司於108年5月20日國實總發外2019字第0041號來函表示因原廢棄物專責人員離職,由基隆廠負責人張○○代理,本局於108年5月22日基環廢壹字第1080004600號函同意在案。 2.貴公司又於108年8月15日國實總發外2019字第0075號來函表示遞補人員(許○○)待補考發函核備,惟本局於108年8月19日基環廢壹字第1080007660號函請貴公司遞補人員(許○○)倘本次補考仍未通過,請於成績公布後15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並檢附相關資料至本局申請廢棄物專責人員設置,合先敘明。 3.查本局於108年10月14日至貴公司基隆廠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基隆廠廢棄物專責遞補人員(許○○)第一次補考仍未通過,且貴公司基隆廠未於成績公布後15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並檢附相關資料至本局申請廢棄物專責人員設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相關規定,請貴公司基隆廠於108年11月20日前儘速提出廢棄物專責人員設置。 |
否 |
限2019-12-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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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8 (2019-02-20)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030011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太保市南新里北港路二段91號從事混凝土製造,經本局108年2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路面及污水流放口有泥沙淤積,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
否 |
限2019-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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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2017-10-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100038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7月4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燃煤飛灰(代碼:R-1106)106年10月至107年5月,漏報營運紀錄申報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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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6 (2018-08-1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90011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民雄鄉北斗村中山路50號嘉義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8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車輛出廠時夾帶泥砂至廠外致污染地面,違反廢棄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
否 |
限2018-10-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