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大交通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8692387
管制編號: E3001493
事業名稱: 源大交通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高雄市湖內區大湖里中山路一段二五○號一樓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非有害廢棄物清除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11-10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4-25
(2024-04-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3-040008
事由:案係源大交通有限公司113年1月22日來函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本局同年4月23日派員進行例行性稽查時,發現該公司車輛車身標示機構名稱為其它公司,復於同年月25日請源大公司派員至局說明,其表示其他車輛已售出,惟售出前未將前揭車輛自清除許可證移除,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3-19
(2024-02-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3-030005
事由:案係該公司113年1月22日來函辦理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變更申請,申請文件中自述清除車輛已售出,惟售出前未將該車辦理許可變更自清除許可證移除,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24
(2023-07-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11月3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02786
事由:車輛KLL-2010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10
(2023-05-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2-070004
事由:案係源大交通有限公司112年6月7日來函申請變更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檢附原專責人員彭○○勞健保退保申請表,該表顯○○112年5月9日退保,惟未於離職日起15日內書面報請本局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14
(2023-04-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7月1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60095
事由:車輛KLG-8723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14
(2023-04-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7月1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60098
事由:車輛KLL-2010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