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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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6 (2021-0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10-04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原法人已遷廠,故裁處母公司 事由:本局於「水污源管制資料管理系統」進行查核時,發現貴公司鼓山水泥製品廠未於110年1月31日前申報109年7月至12月之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1-04-19前改善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6-01-14 (2015-03-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05-010022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1-04 (2013-07-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文號:20-102-110002 |
否 |
限2013-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