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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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4 (2020-12-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文號:34-110-010001 事由:貴醫院領有本局109年10月27日核發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高雄市毒核字第000195號),本局派員於109年12月17日至貴醫院進行毒性化學物質查核,經查貴醫院109年11月確未申報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運作量,業已違反上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2-13 (2018-01-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120038 事由: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9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院廢尖銳器具(代碼:C-0504)107年1月至8月、感染性廢棄物(遭污染物品或器具類)(代碼:C-0514)107年1月、3月至8月,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