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3732401
管制編號: E5104844
事業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事業地址: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五號一八樓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4-04-2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4-10-15
(2014-09-1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文號:23-103-100003
限2014-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16
(2014-06-2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3-070002
限2014-08-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12
(2015-04-28)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4-060001
限2015-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4-01
(2016-03-0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5-040001
限2016-04-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2-03
(2016-11-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6-020123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實際管領力認定不同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實際管領力認定不同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25
(2016-10-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2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11233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系爭積水帆布位於地點為大榮段676-12地號,改處該地號所有權人莊玉婷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5,200
不須繳納
2016-10-04
(2016-08-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100313
不須改善 4,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19
(2016-08-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101666
不須改善 4,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9-30
(2016-08-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09341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提出清除義務人,改處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4,500
不須繳納
2016-08-11
(2016-07-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7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081635
不須改善 3,7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11
(2019-08-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11069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實際行為人,以陳述意見書所述之行為人(月得勝 S124125626)另為適法之舉發。
事由:桶子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3,600
不須繳納
2019-12-27
(2019-08-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12232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事實變更,根據訴願書湯惠菁電話,於109年1月20日撥打電話(0937688824),電話聯繫湯惠菁確認其為本案土地占用人暨實際行為人無誤。爰此,本件因屬行為罰,處分對象應為實際行為人,旨揭裁處書,撤銷並改舉發實際行為人湯惠菁。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3,600
不須繳納
2020-01-17
(2019-08-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1185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根據訴願書所提供葉郭八美電話,於109年1月31日15時33分撥打電話(07-5721568),電話聯繫葉郭八美確認其為本案土地承租人,且該積水容器為其所使用無誤。爰此,本件因屬行為罰,處分對象應為實際行為人,旨揭裁處書撤銷並改舉發實際行為人葉郭八美為宜。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3,600
不須繳納
2021-12-23
(2020-10-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121114
事由:桶子內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陽性點4處)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2-20
(2021-01-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0-020805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07
(2023-08-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100351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09
(2023-10-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3-010319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24
(2016-05-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062873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8-17
(2016-05-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082375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15
(2018-08-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7-0917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鍵入錯誤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3,000
不須繳納
2012-05-21
(2012-03-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1-052793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於2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19-07-09
(2019-05-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70971
事由:積水容器(塑膠盒)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05
(2019-06-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80129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改處實際行為人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19-08-12
(2019-06-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80626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30
(2019-06-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82111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改處實際行為人:石文龍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19-11-06
(2019-07-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11037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陳述意見有理由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20-01-08
(2019-09-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1069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事實變更,本局人員於109年2月12日16時24分撥打電話(0932995900),電繫馬財洪確認其為本案土地承租人,該積水容器為其所使用。本件因屬行為罰,處分對象應為實際行為人,旨揭裁處書撤銷改舉實際行為人。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20-01-03
(2019-10-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1034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根據訴願書所提供孫健發電話,於109年1月31日9時20分撥打電話(0932728642),電話聯繫孫健發確認其為本案積水容器之所有人無誤。爰此,本件因屬行為罰,處分對象應為實際行為人,旨揭裁處書撤銷並改舉發實際行為人孫健發為宜。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20-05-26
(2020-03-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51809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21
(2020-07-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文號:41-109-091106
事由:積水容器(塑膠袋)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26
(2020-08-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91579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黃溪龍提出管理人為其本人,依109年10月19日高市環局稽字第10942468600號函,撤銷H249021號舉發通知書(國產署南區分署),僅裁處實際行為人(黃溪龍)
事由:積水容器(塑膠水瓢)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20-11-20
(2020-10-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111254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03
(2023-08-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110136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2-23
(2023-09-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3-020976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26
(2023-10-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121135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13
(2023-10-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120451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13
(2023-10-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2-12045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本案以訴願人為處分對象應有違誤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24-02-19
(2024-01-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3-020674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尚未繳款
2024-03-26
(2024-02-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13-031424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尚未繳款
2015-01-26
(2014-11-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4-01255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事實變更,佐證不足
不須改善 2,200
不須繳納
2015-06-22
(2015-04-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4-06248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訴願補充有理由
不須改善 2,200
不須繳納
2015-09-30
(2015-07-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4-093605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12
(2015-07-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4-091701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07
(2015-09-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010685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07
(2015-10-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10683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30
(2015-11-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12602
不須改善 2,2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6-01-30
(2015-11-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12659
不須改善 2,2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6-01-30
(2015-11-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12663
不須改善 2,2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6-04-15
(2016-01-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041700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08
(2016-04-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6114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經查本案之舉發未依先例給予勸告單限期改善,即逕行舉發並予裁處明顯有違平等原則。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200
不須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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