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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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2025-01-10)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4-020005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10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工地周界(圍籬)及工地出入口未依核准替代執行,車行路徑至主要道路鋪設粗級配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另執行粉塵逸散性作業未持續灑水保持濕潤,造成施工中塵土飛揚情形,累計缺失扣點計38點(如附件),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否 |
限2025-03-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