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76250040
管制編號: E53A1278
事業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4-04-2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10-26
(2023-09-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101519
事由:﹝車號:045-BG﹞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
不須改善 1,200
尚未繳款
2023-08-12
(2023-06-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2-080902
事由:造景水池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30
(2022-06-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1-081145
事由:積水容器(好神拖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6-14
(2022-05-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1-06028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對象有誤,檢附高雄市鄰里公園清潔維護工作委託契約書,契約期間: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經審視契約書內容,載有受委託人:前鎮區民權里辦公室(里長:吳政昇;連絡電話:07-3311467)及委託工作內容。綜上,本案舉發對象有誤,應予撤銷。
事由:集水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2-01-07
(2021-10-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1-01031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被處分人提供實際管理人資訊,另以實際綠地公園管理人苓雅區正義里里長劉銀連為適法之舉發
事由:積水容器(塑膠水塔蓋)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21-11-24
(2021-09-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111251
事由:積水容器(花灑)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23
(2021-06-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80656
事由:積水容器(塑膠蓋)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16
(2021-07-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70563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07
(2020-07-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100229
事由:工程施工(道路割草),割草後散落雜草及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0-09-30
(2020-08-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91802
事由: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29
(2020-08-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91792
事由:積水容器(欄杆基座)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6-16
(2020-03-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61092
事由:積水容器(盆栽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20
(2019-08-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8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1-108-111651
事由:所有物(刈除雜草)覆蓋道路側溝蓋或洩水孔致影響排水及清疏。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06
(2018-06-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90003
事由:經本局人員於107年4月26日稽查發現(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7年5月6日完成改善。 本局人員續於107年6月6日複查發現本工程再有(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未進行改善,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8點,業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限2018-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03
(2018-07-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90002
事由:經本局人員於107年6月12日稽查發現「金澄雙湖森林公園計劃-第一期下游排水改善與第二期防汛排水工程」(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7年6月22日完成改善。 本局人員續於107年7月10日複查發現本工程再有(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未進行改善,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共缺失記點8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限2018-09-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19
(2017-08-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7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041751
事由:集水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3,7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08
(2017-11-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3-107-010002
事由:從事「106年度鳳山區鳳甲公兒2及自治兒童遊戲場景觀改善工程」,有(1)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佳、(2)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3)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4)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之缺失。
限2018-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20
(2017-08-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3-106-110006
事由:從事「鳳山體育園區整體設施及景觀改善工程」(1)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限2017-12-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01
(2017-07-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6-110060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26
(2017-01-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文號:23-106-050005
事由:未依規定期限申報繳納「106年度小港、前鎮、旗津區等道路及附屬設施委外巡查、補修及緊急搶修工程(開口契約) (管制編號: E106EB4001-1)」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且逾期三十日以上。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2-29
(2016-11-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123107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12-14
(2016-10-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122045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5-09-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031305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04
(2015-09-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30325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2-15
(2015-06-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文號:23-105-020004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1-30
(2015-10-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4-110005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15
(2015-08-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4-101387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15
(2015-08-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02款
文號:41-104-101388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15
(2015-08-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01款
文號:41-104-101389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5-09-30
(2015-08-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4-093680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20
(2015-08-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4-081961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陳述意見期限到達前已開立裁處書
不須改善 2,200
不須繳納
2015-08-19
(2015-06-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4-081899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23
(2015-05-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4-072436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04
(2015-04-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4-060559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09
(2015-01-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文號:23-104-040003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3-19
(2015-01-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文號:23-104-030010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2-04
(2014-08-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3-120004
限2014-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25
(2014-10-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3-110010
限2014-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13
(2014-02-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文號:23-103-050004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2-11
(2013-09-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120002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28
(2013-03-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2-050011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2-18
(2012-12-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20002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2-18
(2012-12-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另本案102年1月28日稽查確認,該工程已缺失改善完成,故不再予以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20003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22
(2012-10-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2-010007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22
(2012-11-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2-010004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5-08
(2011-11-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已於101年2月4日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1年05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1-050002
限2012-05-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3-03
(2011-12-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3月22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2條
文號:23-101-030003
限2012-03-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17
(2011-09-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17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0-110002
限2011-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9-06
(2010-12-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0月13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0-080006
限2011-10-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31
(2011-05-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0-052234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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