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76250040
管制編號: E53A1278
事業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4-04-28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1-02-16
(2010-10-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0年03月16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0-020012
限2011-03-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2-16
(2010-10-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0年03月16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0-020017
限2011-03-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2-16
(2010-11-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0年03月16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0-020018
事由:從事「99年度楠梓公七(飛機公園)開闢土木工程」物料堆未覆蓋防塵布、車行路徑鋪設厚度不足、鋪面未清洗影響防制效果、裸露地防制設施未達80%。
限2011-03-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2-16
(2010-11-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0年03月16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0-020014
事由:從事「98年度中都溼地公園開闢工程--公一公園工程」物料堆未覆蓋防塵布。
限2011-03-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2-16
(2010-12-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已於100年1月27日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0年02月28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0-020019
限2011-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19
(2010-10-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已於99年11月15日改善完成。限改日期:099年12月09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9-110012
限2010-12-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16
(2010-09-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已於99年11月9日改善完成。限改日期:099年11月3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9-110008
限2010-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04
(2010-09-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11月3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9-110005
限2010-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0-21
(2010-09-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已於99年10月12日改善完成。限改日期:099年11月17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9-100009
限2010-11-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5-24
(2010-04-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已於99年5月19日自行改善完成。限改日期:099年06月2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9-050009
限2010-06-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5-21
(2010-04-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6月2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文號:23-099-050007
限2010-06-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5-12
(2010-03-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06月12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9-050003
限2010-06-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5-05
(2010-03-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已於99年4月28日自行改善完成。限改日期:099年06月0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9-050001
限2010-06-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4-01
(2010-03-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05月0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9-040001
限2010-05-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3-11
(2009-12-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04月1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9-030002
限2010-04-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3-11
(2010-01-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04月16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9-030004
限2010-04-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12-09
(2009-10-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8-120004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10-26
(2009-09-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8-100010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9-21
(2009-08-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已於98年9月8日改善完成。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8-090004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9-08
(2009-08-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已於98年8月24日改善完成。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80005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4-26
(2008-11-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098-041340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4-01
(2009-02-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40001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3-13
(2009-01-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30005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2-25
(2009-01-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20007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2-25
(2009-01-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20006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2-13
(2009-01-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20004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2-04
(2009-01-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098-020021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1-07
(2008-12-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10002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2-11
(2008-10-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文號:23-097-120003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1-01
(2008-07-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097-110004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0-13
(2008-09-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100007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9-05
(2008-08-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90004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7-08
(2008-05-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70002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4-01
(2008-01-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097-040001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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