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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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8 (2018-09-0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110046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9月3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106年12月及107年4月至5月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28 (2018-09-0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110047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9月3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107年3月及6月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107年3月及6月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代碼:E-0221)漏報產出情形,107年2月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代碼:E-022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2-21 (2018-01-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07-020026 事由:經查貴廠原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李○○(合格證書字號:(90)環署訓證字第HA171116號)於106年7月14日離職,本局106年10月2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39032600號函,同意由陳○○代理,貴廠106年12月26日函提送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變更申請書,另聘李○○(合格證書字號:(106)環署訓證字第HA060869號)擔任,惟李員合格證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106年10月30日核發,貴廠未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責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0-11 (2017-09-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 文號:20-106-100012 事由:貴廠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屬公告第2批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原任專責人員李○○於106年7月14日離職,惟貴廠於106年8月4日始函報專責人員設置異動,未於專責人員離職日起15日內以書面函報本局,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