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委託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經營)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E5603057
事業名稱: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委託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經營)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山明路四八二號B一至一○樓、宏光街二八九號B三至一○樓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醫院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水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23-05-18
毒性污染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1-02-20
資料日期: 2025-12-1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9-11
(2021-05-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6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0-090007
事由:本局派員於110年5月31日至貴院放流水(放流口)採樣,該樣品經本局委由行政院環保署許可環署環檢字第054號認可之檢測機構提送之水質樣品檢驗報告,其檢驗項目懸浮固體檢測值為51mg/L,超過法令限值3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項之規定。
限2021-10-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6,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07
(2020-02-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09-040009
事由:貴醫院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高市府環土排許字第00309-07號;有效期間:107年9月21日至112年8月14日止),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1月底前,申報前一年7月至12月之資料;每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規定,於109年1月31日前,申報108年7月至12月資料。惟貴醫院遲於109年2月4日申報,已逾前述申報期限,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