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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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 (2015-03-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04-060014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修正違反事實內容,重新開立裁處書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不須繳納 |
2015-06-12 (2015-03-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04-060015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2-06 (2015-01-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04-02002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