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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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5 (2016-01-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5 (2016-01-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5 (2016-01-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5 (2016-01-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5 (2016-01-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按日連罰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法適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5 (2016-01-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6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5 (2016-01-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18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5 (2016-01-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21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5 (2016-01-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25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5 (2016-01-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28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5 (2016-01-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30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5 (2016-01-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33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5 (2016-01-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5 (2016-01-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5 (2016-01-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9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5 (2016-01-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7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5 (2016-01-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7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5 (2016-01-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7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按日連罰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5 (2016-01-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7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5 (2016-01-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38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5 (2016-01-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39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5 (2016-01-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40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5 (2016-01-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41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5 (2016-01-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42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5 (2016-01-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43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5 (2016-01-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7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5 (2016-01-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7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2 (2016-01-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份一併撤銷。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2 (2016-01-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2 (2016-01-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2 (2016-01-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2 (2016-01-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2 (2016-01-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9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按日連罰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法適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2 (2016-01-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5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1 (2016-01-1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3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除。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1 (2016-01-1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3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1 (2016-01-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3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1 (2016-01-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3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1 (2016-01-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3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1 (2016-01-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39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1 (2016-01-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按日連罰處分自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1 (2016-01-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1 (2016-01-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0 (2016-01-1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19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0 (2016-01-1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21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0 (2016-01-1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22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0 (2016-01-1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2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0 (2016-01-1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24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0 (2016-01-1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25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0 (2016-01-1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26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