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34149369
管制編號: F0801592
事業名稱: 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新北市鶯歌區德昌街二二○號
所在工業區: 其他工業區   
產業類型: 非有害廢棄物處理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空氣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20-03-31
水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01-11-21
廢棄物解除列管日期: 2015-10-14
毒性污染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1-02-20
資料日期: 2024-12-0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6-01-25
(2016-01-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按日連罰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法適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6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18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5
(2016-0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21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5
(2016-0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25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5
(2016-0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28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5
(2016-0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30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5
(2016-0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33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5
(2016-0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69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7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7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7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按日連罰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7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38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5
(2016-01-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39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5
(2016-01-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40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5
(2016-01-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41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5
(2016-01-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42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5
(2016-01-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立即於露裸區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完成改善,並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送達本局,經查驗結果認定完成改善者,以暫停日為按日連續處罰停止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續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143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擬重新檢視訴願決定書中尚有爭議部分。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5
(2016-01-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7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5
(2016-01-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7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2
(2016-01-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份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2
(2016-01-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2
(2016-01-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2
(2016-01-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2
(2016-01-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2
(2016-01-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9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按日連罰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法適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2
(2016-01-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5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1
(2016-01-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3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除。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1
(2016-01-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3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1
(2016-0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3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1
(2016-0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3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1
(2016-0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3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1
(2016-0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39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1
(2016-0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按日連罰處分自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1
(2016-0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1
(2016-0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4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0
(2016-01-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19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0
(2016-01-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21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0
(2016-01-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22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0
(2016-01-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2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份撤銷,後續處分一併撤銷。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0
(2016-01-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24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0
(2016-01-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25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6-01-20
(2016-01-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5-010126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違反明確性原則,另為適法之處分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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