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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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5 (2020-09-30)
桃園市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限2020-1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文號:34-109-110009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1,2-二氯乙烯」核可文件(證號:桃園市毒核字第000647號),含量65至75%W/W,有效期間至111年1月15日。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3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109年8月6日購買毒性化學物質「1,2-二氯乙烯」含量70至75%W/W共計22.68公斤,惟貴公司未能於109年9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9年8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限2020-1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