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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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1 (2018-03-15)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文號:40-107-080010 事由:查該公司係列管之金屬製品製造業,107年3月15日本局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該公司違規事實如下: (一)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及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二)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及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依據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第1目規定廢液pH值小(等)於2.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中之腐蝕性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環保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否 |
限2018-09-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