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龍德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58650902
管制編號: G3700791
事業名稱: 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龍德廠
事業地址: 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龍祥十路二號、蘇澳鎮龍德里龍祥八路二六號、蘇澳鎮龍德里德興一路五號
所在工業區: 龍德工業區
產業類型: 化學原材料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04-1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空污即時排放監測

水污染排放即時監測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6-25
(2018-06-27)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6001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6月27日派員前往該廠(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龍祥十路2號、蘇澳鎮龍德八路2號、德興一路5號)稽查檢測設備元件逸散洩漏情形,經檢測設備元件之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分別有3項設備元件(編號:IPA21220F01,測值:3,670ppm,編號:IPA21220V01,測值:4,160ppm,編號:IPA21220F02,測值:8,720ppm)檢測值超過宜蘭縣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2,000ppm),並有設備元件(編號:IPA21220F02)滴落製程液體(醋酸,屬揮發性有機物)每分鐘超過3滴,超過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製程流體滴漏每分鐘不得超過3滴)。本案業已違反修正前(違規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宜蘭縣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規定。
限2018-11-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03
(2018-04-10)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80002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4月10日派員前往該廠(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龍祥十路2號、蘇澳鎮龍德八路2號、德興一路5號)稽查採樣檢測周界異味,確認現場為貴廠PTA廠區及製程所散發之異味,經檢測異味污染物濃度(74)超過宜蘭縣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內,標準30)。本案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宜蘭縣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
限2018-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31
(2017-10-19)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97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10014
事由:貴廠(廠址: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龍祥十路二號、蘇澳鎮龍德里龍祥八路二號、德興一路五號)從事嫘縈棉製造作業,106年10月19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3.8 mg/L,最大限值:30 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限2017-11-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97,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4
(2016-06-17)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9001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19
(2016-06-17)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40018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另立裁處
限2017-07-14前改善
不須改善
200,000
不須繳納
2017-01-10
(2016-06-13)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010006
不須改善 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03
(2016-06-03)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10001
限2017-04-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8-04
(2016-02-04)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2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5-080004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陳述意見與裁處書上認定事實文字不同,未臻明確。
限2016-02-04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4-05-21
(2014-01-01)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0-103-050007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2-07
(2013-12-03)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020007
限2014-0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2-07
(2011-08-26)
督察總隊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1-020001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2-11
(2010-10-11)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於100年3月11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0年03月1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
文號:20-100-020004
限2011-03-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5-28
(2008-05-28)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
文號:21-097-050027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4-21
(2008-04-08)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097-040011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