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3285402
管制編號: H42097046710
事業名稱: 建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3-10-05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6-07
(2024-03-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60036
事由:貴公司於桃園市蘆竹區新鼻段290地號附近承造合眾建築經理(股)公司-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3月9日7時23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具(吊車)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21
(2023-07-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2-110016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精忠段333地號等8筆土地承造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48C3416),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該工程作業黃泥廢水未經妥善處理,排入場外道路側溝,並續流至楓樹坑溪旁溝渠,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限2023-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18
(2023-08-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2-080171
事由: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平鎮區廣西段160地號等7筆之「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9日15時17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打樁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3.6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2年7月23日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8日9時37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具打樁機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4.4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
不須改善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15
(2023-08-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2-080143
事由: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平鎮區廣西段160地號等7筆之「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9日15時17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打樁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3.6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2年7月23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7日14時0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具(打樁機)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97.1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
不須改善 1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11
(2023-08-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2-080119
事由: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平鎮區廣西段160地號等7筆之「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9日15時17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打樁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3.6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2年7月23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4日13時55分派員前往複查,現場打樁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1.5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
不須改善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04
(2023-07-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2-080066
事由: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平鎮區廣西段160地號等7筆之「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9日15時17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打樁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3.6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2年7月23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25日9時25分派員前往複查,現場打樁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2.5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
不須改善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31
(2023-04-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2-070031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承造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48C3416),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該工程作業黃泥廢水未經妥善處理,排入本市龜山區光明街243巷8號前側溝,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限2023-05-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