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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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8 (2021-06-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60036 事由:貴事業所屬-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地號: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270,271,272,273地號等4筆)空污管編:H110H11012-1,領有本府110年4月28日府環水字第1100104710號函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下稱削減計畫)在案,查貴事業於削減計畫登載設置3座沉砂池,惟本府環保局派員前往稽查時,現場並未設置沉砂池,未依核准削減計畫實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4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