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16938313
管制編號: H4314176
事業名稱: 長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新北園路二號(二樓)
所在工業區: 中壢工業區
產業類型: 金屬表面處理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11-10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7-12
(2021-03-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70008
事由:貴廠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桃市環排許字第H3687-01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3月26日派員至貴廠督察,查景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貴廠於109年1月至6月期間排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水量:49.8 ~ 61.4 CMD,已超過核准許可排放總量(30 CMD)10%以上,另查貴廠重力式濃縮池T01-11因管路堵塞氣動隔膜泵空抽,其污泥目前以手動方式挖出污泥,並放置編織袋瀝乾,另化學沉澱池T01-09則因沉澱效果不佳,目前採用放置泵浦以管路抽至過濾器過濾後,再排入放流池T01-10,貴廠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運作。
不須改善 1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4-26
(2021-01-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40023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金屬品加工程序-金屬表面處理酸洗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008-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18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作業中,惟防制設備-洗滌塔(A101)壓差計讀值為0 mmH2O(許可範圍:5~15 mmH2O),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102)壓差計讀值為14 mmH2O(許可範圍:18~60 mmH2O),另查貴廠原物料總進料量未確實登載於每日操作紀錄表內,貴廠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限2021-02-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27
(2019-07-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10053
事由:貴公司(管制編號:H4314176)係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廢水處理程序中產出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C-0110)有害廢棄物,依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略以):「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以一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年」,惟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於107年6月開始申報貯存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C-0110),遲於109年11月清運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0
(2017-04-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70015
事由:貴公司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102)壓差值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操作條件。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