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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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2019-07-0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80002 事由: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再利用機構)。108年7月8日本局現勘結果,貴事業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即擅自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九)之再利用機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3-30 (2009-03-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098-03003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