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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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0 (2022-08-2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1-090013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8月25日至貴廠進行查核,現場污染源液體混合設備(E006、E007)及研磨區(E008)操作中,惟查後端其他袋式集塵器(A005)及吸附設備(A006)因控制箱電源燒毀故未開啟,貴廠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且應處理而未處理廢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