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04-13 (2019-03-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40006 事由: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編號:A005)之流率為100 L/min,與許可證核定之操作參數(150~450 L/min)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9-05 (2016-07-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9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2,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7-28 (2014-06-1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70029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5-19 (2014-04-1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 文號:30-103-050024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16 (2014-02-2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40032 |
否 | 不須改善 |
19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9-14 (2011-08-1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090010 |
否 |
限2011-10-05前改善 待改善 |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6-23 (2011-05-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0-060027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6-22 (2011-05-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0-06002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6-22 (2011-05-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0-060025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3-29 (2011-03-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05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1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06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1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07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08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09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1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0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1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2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3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4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5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2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6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7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2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8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2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9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23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20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21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3-29 (2011-03-2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22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2-18 (2011-01-0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23-100-020001 |
否 |
限2011-03-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8-24 (2010-07-2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8月24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099-080050 |
否 |
限2010-08-24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5-25 (2008-04-0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050029 |
否 | 不須改善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