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16138282
企業名稱: 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4-13
(2019-03-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40006
事由: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編號:A005)之流率為100 L/min,與許可證核定之操作參數(150~450 L/min)不符。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9-05
(2016-07-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90003
不須改善 2,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28
(2014-06-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70029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19
(2014-04-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
文號:30-103-050024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16
(2014-02-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40032
不須改善 19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9-14
(2011-08-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090010
限2011-10-05前改善
待改善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23
(2011-05-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0-06002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22
(2011-05-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0-060021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22
(2011-05-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0-060025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3-29
(2011-03-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05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06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07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08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09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0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1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2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3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4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5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6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7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8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19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23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20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21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9
(2011-03-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22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自按日連罰事由消失後,始以追溯方式執行裁罰。
限2011-03-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02-18
(2011-01-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23-100-020001
限2011-03-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8-24
(2010-07-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8月24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099-080050
限2010-08-24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5-25
(2008-04-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050029
不須改善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園區分公司龍潭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4-02-10
(2013-12-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20007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25
(2013-10-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2-110024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