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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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2024-07-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100019 事由:貴廠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545-03號),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18日派員至貴廠廢水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
否 |
限2024-09-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6,000 尚未繳款 |
2020-06-23 (2020-03-0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治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60055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9日至貴廠進行排放管道(P006)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檢測,稽查時現場污染源固液混合設備(E017、E013)、塗工區設備(E018)及防制設備(吸附設備A005)運作中。檢測結果為防制設備處理效率(削減率)為7.2%,未達操作許可核定揮發性有機物處理效率應大於80%,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經本府審酌認定,貴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事證明確,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故本案依法處分。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08 (2017-12-1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7-030012 事由: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及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10-11 (2012-08-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100018 |
否 | 不須改善 |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5-17 (2010-04-1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6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9-050028 |
否 |
限2010-06-17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