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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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023-03-2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21247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2-13 (2023-03-2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21248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1-01 (2022-08-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1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11-110001 事由:現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未依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如下: 1.現場製程輸送帶廢水以一固定管線排入T01-2暫存槽,未於許可文件登載。 2.現場多兩座槽體,分別為T01-3暫存槽及T01-5回收槽:T01-2暫存槽2以抽水泵透過固定管線聯結至T01-3暫存槽,其廢水再以抽水泵抽送至T01-5回收槽,並回收至製程使用,惟T01-3暫存槽及T01-5回收槽未於許可文件登載。 3.現場少一槽體,原於許可文件登載之T01-3回收槽,現場已變更為土石暫存區,並未具廢水處理設施之功能。 |
否 |
限2022-11-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3-09 (2021-02-06) |
桃園市政府環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10-030109 事由:清除廢棄物、剩餘土石方者,未隨車持有載明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1-26 (2010-06-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0-010288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