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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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2024-07-0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80037 事由:案經本局於113年4月23日派員前往本市八德區溪尾段339地號土地(廣福路1123巷75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收受廢鐵堆置於現場並進行販售等行為,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之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13年5月23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3年7月2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未完成改善。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6-12 (2024-04-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60021 事由:案經本局於113年4月23日派員前往本市八德區溪尾段339地號(廣福路1123巷75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收受廢鐵堆置於現場並進行販售等行為,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之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7-07 (2021-05-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10-070018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109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50號),於109年12月16日受託清除坤隆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易燃性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與許可核准內容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0-07 (2020-08-1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100009 事由:貴公司係屬桃園市政府核可之再利用機構(事業管制編號:H49A5106),貴公司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即設置貯存場所,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0-11-16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8-14 (2020-08-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09-080036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4桃廢清字第0735-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指定代理人並於十五日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經查貴公司技術人員邱○○於109年5月20日離職,雖於109年7月14日來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惟未依規定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報請桃園市政府備查,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2-28 (2015-10-1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文號:44-104-12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10-02 (2008-09-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097-10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