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43202385
管制編號: H49B0074
事業名稱: 建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大慶里介壽路一段八五○號一樓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非有害廢棄物清除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2-12
(2024-08-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20421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301-UA、自用大貨車)於113年8月28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8-07
(2024-05-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80312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301-UA、自用大貨車)於113年5月16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30
(2023-10-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12-110090
事由:案經本局於112年10月20日至違規地點稽查,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04號),現場查獲於違規地點堆置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包含廢木材、 廢紙、廢鐵及廢塑膠剩餘土石方等),惟貴公司清除許可證內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15
(2021-09-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10-110045
事由:案經本局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貯存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惟貴公司未經核准將所清除之前揭廢棄物暫存於該土地(許可證內容未核定貯存場或轉運站)。
限2021-10-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27
(2021-01-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10052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5桃廢清字第0241-9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於109年10月14日變更負責人,惟遲於110年1月26日(本局收文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03
(2016-05-07)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5-100002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07
(2015-02-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4-04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