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大鴻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龍潭一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4697967
管制編號: H5001338
事業名稱: 瑞大鴻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龍潭一廠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五路一三九巷一號及一之一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未分類其他基本金屬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毒性污染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4-08-28
資料日期: 2025-04-20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7-31
(2018-08-14)
桃園市 主旨:命貴廠停止營業(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128
事由:該廠收受含有廢錫膏之廢塑膠混合物清運至友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另收受利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硝酸銀液回廠內處理,惟該廠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業務
不須改善 不須繳納
2020-07-13
(2018-08-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70016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貴廠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3)製程作業中,查獲製程設備電熱爐(E303)未使用氣罩收集空氣污染物,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不須改善 1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7-13
(2018-08-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070020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廢水處理設施污泥儲槽(T01-26)因員工清洗時水量過大致廢水溢流疏漏至廠區地面,惟貴廠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不須改善 42,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7-13
(2018-08-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53
事由:貴廠製程溶解爐(E018、E013)、電熱爐(E005、E007),產出鉛及其化合物(總鉛)(有害事業廢棄物,C-0102)因廠內處理量不足,貴廠自行以車輛清運並委託友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貴廠未合法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及處理。
不須改善 12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7-13
(2018-08-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54
事由:貴廠製程產出之金屬冶煉爐渣(含原煉鋼出渣)(一般事業廢棄物,D-1201),未委託合格公民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機構清理該廢棄物。
不須改善 12,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7-13
(2018-08-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70055
事由:貴廠氯化銀製程反應槽所產生之葡萄糖廢液,經送驗檢測該廢液pH為12.88(有害事業廢棄物),該葡萄糖廢液未依規定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7-13
(2018-08-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56
事由:貴廠廢水設施所產出含銅污泥(有害事業廢棄物,C-0110)未依規定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之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示。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7-13
(2018-08-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57
事由:貴廠檢具(C-0102)鉛及其化合物(總鉛)再利用資格(經授工字第10420413420號),再利用許可期限為107年6月3日,貴廠再利用核准期限逾期(107年6月28日)仍向阿爾發公司收受鉛粉渣及無鉛粉渣等廢棄物約12噸。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8-11-14
(2018-08-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7-110013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廢錫、鉛、銀回收再利用處理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於107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稽查時發現污染源及防治設備(E001液體混合設備、E004坩堝爐、E008貯料區、E012溶解區、E017澆鑄成型設備及防制設備A019洗滌塔、A021其他袋式集塵器)已拆除,惟貴公司以107年10月12日107瑞環空字第1012號函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提出固定污染源許可證(M01)異動申請,未於前開設備拆除事實發生後30日內,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異動。
限2018-10-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23
(2018-04-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100038
事由:貴公司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其他袋式集塵器(A302)壓降值為0.4英吋,未依許可證內容(壓降值:0.6至3英吋)進行操作且新增製程電熱爐(E312、E313、E314)及澆鑄成型設備(E315、E31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03
(2018-08-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7-100002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廢錫、鉛、銀回收再利用處理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2),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於107年8月7日派員稽查,稽查時至銀錠澆鑄成型設備(E206)發現集氣罩堵塞,集氣效果不佳,致金屬燻煙瀰漫廠房,由排風扇排出造成污染,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限2018-08-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8-08-28
(2017-11-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80022
事由:貴公司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洗滌塔A006壓降值為16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壓差值:2mmH2O-10mmH2O)進行操作及洗滌塔A007壓降值為8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壓差值:15mmH2O-75mmH2O)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7
(2017-03-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6-090060
事由:貴公司於106年3月16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臺北港辦事處報運進口TIN SCRAP(含粉末樣態)等1批(報單號碼:AB/06/514/S0134),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3月20日開櫃查驗結果,發現該批貨物含有金屬塊狀及粉末樣態,認定該批貨物與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與廢單一金屬錫要件不符,屬事業廢棄物範疇,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之規定需申請輸入許可文件。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貴公司於106年3月16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臺北港辦事處報運進口TIN SCRAP(含粉末樣態)等1批(報單號碼:AB/06/514/S0134),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3月20日開櫃查驗結果,發現該批貨物含有金屬塊狀及粉末樣態,認定該批貨物與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與廢單一金屬錫要件不符,屬事業廢棄物範疇,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之規定需申請輸入許可文件。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31
(2017-01-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7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80044
事由:貴公司(龍潭一廠)屬化工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1月19日派員前往該公司(龍潭一廠)稽查,於污水處理廠之廢(污)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3,060 mg/L;氨氮:317 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硝酸鹽氮:50 mg/L;氨氮:2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不須改善 5,772,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7-06-08
(2017-03-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60021
事由: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其他袋式集塵器(A302)」壓降、廢氣入口溫度及106年3月13日及3月14日操作紀錄之操作參數與許可證內容不符。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02
(2017-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50006
事由:稽查時,貴公司污染源溶解爐作業中,惟爐蓋未密閉致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與許可內容不符(應密閉收集)。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17
(2015-06-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4-070028
限2015-08-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12
(2014-03-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50016
不須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3-030039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2-03
(2013-10-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2-120005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28
(2013-05-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060032
不須改善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4-26
(2013-03-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2-040021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2-21
(2012-11-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
文號:40-102-020015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2-08
(2012-01-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1-020014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7-05
(2011-05-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0-070005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24
(2011-03-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0-060029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對象有誤,行為人應為公司而非龍潭一廠。
不須改善 60,000
不須繳納
2011-03-21
(2011-02-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21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030009
限2011-03-21前改善
待改善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11
(2010-08-3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099-110010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4-15
(2009-10-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099-04071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訴願有理由,以桃環衛字第0990028163號函撤銷。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7-15
(2009-06-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8月28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8-070006
限2009-08-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7-03
(2009-06-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7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098-070012
限2009-07-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1-04
(2008-09-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97年12月27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097年12月27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7-100027
限2008-12-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1-04
(2008-09-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97年12月27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097年12月27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7-100028
限2008-12-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0-22
(2008-08-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11月25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097-100046
限2008-11-25前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